志工助流浪狗结扎登记反被开罚? 立委丁守中帮平反
▲立法委员丁守中(左二)邀农委会畜牧处长黄国青(左三)、农委会动保科科长林宗毅(右三)等召开协调会未受罚爱心妈妈平反;左一为台湾猫狗人协会执行长黄泰山。(图/台湾猫狗人协会 提供)
日前有爱心志工因配合动保处结扎补助政策,帮流浪狗TNR(捕捉、绝育、回置)并以饲主身份为流浪狗植入晶片,却因狗狗在街头游荡被动保处开罚。立委丁守中邀动保团体、新北市动保处等召开协调会,为爱心妈妈进行平反。
新北市今年以TNR执行成效良好为由,从去年的240万大幅增加到900万。很多爱心妈妈依现行动保法被要为犬只进行宠物登记并透过申请补助帮流浪动物结扎。不过一旦发现狗狗在街头游荡,领回后还会收到违反动保法第20条的「疏纵」宠物罪名的公文,表示若再发生将开罚处分,引起志工及动保团体不满,表示:「辛苦协助政府降低流浪动物数量,却要背负被罚的风险,等于陷民众于不义。」
立法委员丁守中于是在4月1日邀台湾猫狗人协会、爱心志工、农委会畜牧处长黄国青、农委会动保科科长林宗毅、新北市动保处代处长谢宏伟及主秘周锦泉召开「爱心志工实行流浪动物TNR (捕捉、绝育、回置) 是否视为宠物登记管理人?」协调会,为遭受不公平的爱心妈妈进行平反。
会中立委丁守中认为,目前动保法仅对「宠物」进行规范,流浪动物的管理是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当民间协助实行TNR以减少流浪动物数量时,政府不应再将责任推给民众,阻碍民众协助政府解决问题的良善动机。会中台湾猫狗人协会执行长黄泰山也提出台南市现行流浪动物TNR植入晶片,但不进行宠物登记的方式,希望新北市动保处能比照办理,作为修法前的配套措施。
但农委会动保科长林宗毅则回应,现行动保法规定任何犬、猫都是宠物,所以进行登记是原则,即使是台南市也一样。动保处针对新北市爱心妈妈开罚一案会后初步协议为:目前只是开劝导单并不会开罚。但日后若有类似情况,却没有进一步的共识。
对此,立委丁守中强调在法律在修正前,相关单位应有更弹性的配套措施,并将在4月3日再召开「关怀动物‧友善城市」 记者会,为流浪动物争取更友善的城市生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