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光集团董座遭离职师控抄袭「考试必杀技」侵权官司不起诉

志光集团负责人张家旗(右)被控违反著作权,台北地检署侦结处分不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曾在志光集团、台中学儒开课的陈姓补教老师,离职后发现他的「K书效率术」讲义,遭集团负责人张家旗等人抄袭,拿来当作「考试必杀绝技」的受访素材,气得提告侵权。台北地检署认为,双方当初未对于讲义使用范围特别约定,张等人主观上认为合理使用讲义内容,因此处分不起诉。

陈师指控,他在志光集团旗下台中学儒、嘉义志光授课20余年,撰写「K书效率术」讲义,他在2016年离职后,该集团就不能再使用他的著作,张家旗与补习班李姓员工却抄袭他讲义中有关「正确读书方法 笔记整理技巧」的部分,接受远见杂志总监徐仁全采访,重制成「志光集团经理张家旗 17招考试必杀绝技」报导,侵害他的著作权。

3人均否认犯行,张家旗及李姓员工辩称,陈师长期在集团担任心理学讲师,2010年8月间举办「笔记技巧」讲座,当时已支付钟点费给陈师,因此他们可以合理使用该讲座的讲义;徐仁全则解释,他是受外部行销公司安排约访张家旗,不认识陈师,也没看过陈师的著作。

检察官调查发现,陈师在集团任教期间领有授课费用,但双方没有约定讲义内容使用范围,张家旗及李姓员工主观上认为是合理使用,另采访大纲是由行销公司拟定,徐仁全确实不知道采访内容与陈师著作有关,难认3人有侵权故意,因此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