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扎人当幌子 神棍假作法真性侵
屏东潘姓乩童趁女子情感失依,竟利用纸扎人逞欲,遭屏东地院判刑7年。图与新闻事件无关。(林和生翻摄)
女子小芳(化名)因与男友感情不睦,转而求助神坛作为寄托,潘姓乩童见状直言,若不立即作法恐遭对方下咒致死,于是先以纸扎人触摸女子胸部及下体,接续性侵得逞。屏东地院法官认为潘男假借神明旨意逞欲,事后无悔意,一审判刑7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小芳当时一心想挽回男友,潘男见有机可趁,告知若不作法,恐遭对方永远下咒致死或发疯,于是要求女方先至放置纸扎人的仓库等待,并以需要她胸部及下体体液为由,要求掀开内衣,随即利用纸扎人触碰身体,接着以手指滑进私密处。
潘男事后又以法事需要为由,要求小芳需备妥情趣用品,并相约租屋处作法,要求先在情趣用品上留下体液,接着又说,男女交合可使法术更强,席间不断催促,「时辰已到须及时作法」,让她在时间压力下仅能配合。
女子事后向法官哭诉,乩童说如果没有作法,我男友会永远对我下符咒,如果我男友对我下的符咒更重,我可能会死于非命或发疯,当时虽半信半疑,但他口口声声的说,所以我有相信他,「当下真的六神无主」。
承审法官认为,潘男利用开设神坛的环境与乩童身分,趁着女生与男友感情挫折情境,要求配合作法,相关话术已压制女方理性思考空间,只能被迫同意去除衣衫,且在陌生男子面前使用情趣用品,更任由对方毛手毛脚,显然非出于自由意志。
法官更强调,既然自称神明乩身,形同神明代言人,应本着信仰核心,劝人为善且善尽照护信徒之责,未料竟利用女方感情困扰徬徨之际,及敬畏鬼神心态,假借神明作法名义,使她不敢抗拒而任由侵害,庭讯又翻供否认犯行,显然不见悔意,因此给予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