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邮政:依规定核保 未拒绝身障者买邮政简易寿险

中华邮政邮局。(图/记者文萱摄)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遭立委点名拒保视障者的中华邮政表示,由于申请人双目失明的状况已超过承保风险上限,才无法承保,而且经过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裁定,也认为中华邮政非无理拒保。

可参考《风险过高?视障者寿险遭拒保 金管会要请邮局说明》报导。

中华邮政21日晚上,针对双目失明民众投保邮政简易寿险传出遭拒保的案件,发新闻稿说明。

中华邮政表示,去年(2017年)受理投保邮政寿险的保险人中,领有身心障碍手册者为513件,承保439件,承保率达85%。

其中,有民众因为未获中华邮政同意承保,而向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提出申诉。

中华邮政解释,邮政公司简易寿险对于被保险人免施以健康检查核保作业中,也无加费承保机制

核保作业流程都是依照要保人、被保险人所填的要保书的告知事项,针对保险利益、需求程序、适合度事项、财务及健康等各项因素,请民众详实告知。

而中华邮政综合评估后决定承保与否,其优先服务大众、维护民众权益宗旨,始终不变。

此案在去年4月13日经评议中心裁定后,所收到的评议书中指出,由于该案申请人的体况已符合失明定义,超过中华邮政承保风险的上限,才未加以承保。

中华邮政未予以受理应属合理范围,也就是说,中华邮政公司并未拒绝承保身心障碍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