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盛“黑老大”陈世强被判刑20年

昨日,重庆万盛法院陈世强等15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黑老大”陈世强因犯组织、领导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十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40万元,其余14名被告分别被判处20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以来,陈世强先后纠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通过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陈世强为组织、领导者陈世波张德维为骨干成员黄勇曹文均等人为一般成员的犯罪组织。

陈世强对手下人员进行有组织的管理和控制,制定了不准吸食海洛因、事前请示、事后汇报、听从安排、服从命令等诸多规矩。在陈世强的组织、领导下,该组织成员长期在万盛地区有组织的以暴力威胁手段,逞强争霸、强索钱款,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认为,以陈世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万盛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了社会正常生活秩序,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降低,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特征。在综合考虑陈世强及其他被告人具体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基础上,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陈世强、陈世波等8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要上诉。(记者 刘洋 实习生 颜若雯)(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