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纵火辩称烤肉 高院认合理
杨姓男子去年中秋节涉嫌在父亲屏东住家旁纵火烧毁机车和邻宅侧墙,辩称想烤肉,遭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检方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法官认为中秋节生火合情合理,驳回上诉。(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杨姓男子疑似长期与父母不睦,去年中秋节涉嫌在父亲屏东住家旁纵火,烧毁机车和邻宅侧墙,杨男辩称烤肉生火不慎导致。屏东地院依公共危险罪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罚金,检方认为烤肉生2处火有违常理、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认为中秋烤肉合情合理,生几个火堆是个人喜好,判驳回。
判决指出,2019年9月13日晚上9时许,杨男在屏东父亲住处旁点燃2处火堆后随即离去,火势一度延烧,经消防队抢救无人伤亡,但杨宅遮雨棚烧融,机车、农耕机都烧到只剩骨架,邻宅外墙冷气机也烧毁。
杨男的行为被监视器录下,警方事后依公共危险罪移送。杨男辩称,当天在老家生火想要应景烤肉,生完火才突然想到是要与太太烤肉,才骑车回家,不是故意放火。检方认为,失火现场找不到烤肉器具,杨男更在火势变大、浓烟窜出时离去,是刻意纵火。
杨男姊姊驳斥,娘家根本没有烤肉的习惯,杨男父母也说很久没见到杨男。一审法官认定杨男疏于用火,但考量他领有身心障碍证明,事后已赔偿老父及邻居的损失,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
高雄高分院法官认为,中秋烤肉是国人的习俗,杨男想要烤肉不无可能,生2处火也是个人的喜好,检方无法证明杨男与父母不睦,不能因此判定为蓄意纵火,最后驳回上诉,检方可以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