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建照及杂照自动展延2年 公会肯定有助缓和营建市场
中市建照及杂照自动展延2年,公会肯定有助缓和营建市场。(台中市政府都发局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受到新冠肺炎冲击影响,台中市政府都发局为协助营建产业纾困,于7日公告建照及杂照期限自动展延2年,让业者有更充分的时间完成工程。
台中市不动产开发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林正雄、台中市大台中不动产开发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王至亮特拜会都发局长黄文彬,肯定此举有助缓和营建市场受疫情冲击。
行政院主计总处统计,基层技术工及劳力工短缺时间平均3.4个月,营造业空缺人数达1.3万,空缺数年增2000个,严重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进度。
黄文彬表示,市府依建筑法第53条及台中市建筑管理自治条例第26条规定,公告延长建筑期限,避免兴建工程延宕、无法于法定建筑期限内竣工等特殊情形,衍生建照失效等后续问题。
黄文彬指出,今年1月23日至12月31日止,领有台中市建造执照或杂项执照,或建造执照至今年1月22日仍为有效者,建筑期限得依建筑法第53条规定,申请展期1年、以1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