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社论》美国长臂管辖下的台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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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最吸引全球目光的新闻事件,莫过于被形同软禁在加拿大3年的「华为公主」孟晚舟获释,大陆派出专机把她接回深圳。对此事件,外界多把讨论焦点集中在中美关系是否缓和上,其实更值得深思的问题是:美国的长臂管辖权问题,及台湾的因应与自处之道。

美国陷阱 为己谋利

孟晚舟是华为创办人任正非的女儿,当时担任华为财务长,2018年12月1日在过境加拿大时被拘留,而加国是应美国要求、根据美方的临时引渡要求拘捕,罪名是诈欺和阴谋实施诈欺以规避美国对伊朗的制裁,美方准备把孟引渡到美国受审,华为与孟当然不接受。之后双方进行3年的司法攻防,到这次孟晚舟以「不认罪,但承认事实」,与美国签署缓起诉协议后获释,终于结束这场缠讼近3年的司法战。

美国要求加国拘捕与引渡孟晚舟的罪名,主要是华为涉嫌违反美国出口管制对伊朗出售敏感科技的禁令。用白话文讲,就是华为与伊朗做生意,卖了自家的电信设备过去。撇开「美国禁令」这件事来看,此行为在「普世价值」上,实在谈不上犯罪,更非伤天害理。但在美国政府的眼里或其定义中,却是不折不扣的犯罪行为,因为「违犯美国禁令」。

这就是所谓的美国「长臂管辖权」。按理各国领土是依照本国司法权管理,只有公认的国际法才可延伸管理;但美国拥有「特权」,其国内法或美国政府的命令可延伸到其他国家、甚至全世界。美国就曾经通过一个《反海外腐败法》,任何国家企业的行贿行为,美国司法都有管辖权,美国政府也确实依照此法,多次对其他国家的企业提出控告与裁罚。

从国际现实主义角度,这是强权独有的权力,支持美国长臂管辖权者,时常以正面效益视之,认为美国运用长臂管辖权,是维持国际秩序、减少全球纷乱,为世界「提供公共财」。美国确实是世界秩序的维护者,造就了冷战后的全球化繁荣,但问题是,美国时常滥权为己谋利。

最著名的是8年前,法国最大的交通电力厂商阿尔斯通的高管,过境美国时在机场被捕,罪名是在印尼行贿,并因此面临上百年的刑期;后来由美国奇异公司并购阿尔斯通的电力部门,并为其支付天价罚款。被捕的高管事后把这段经历写成《美国陷阱》一书,控诉美国政府以此手法,强迫法商把企业卖给美国公司。

台积电应寻求解套

另一名法国学者更以《隐密战争》一书,写出美国利用《反海外腐败法》,只要有一个模棱两可的罪名,就可名正言顺查阅企业母公司所有加密帐户,而反恐需求与法令又让美国形同推翻了国家的司法豁免权。美国为了制裁伊朗,曾压迫负责国际美元结算的体系「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切断与伊朗的关系,这也被视为另一种滥用长臂管辖权的作为,因而让欧洲国家寻求建立「绕过」原有体系的管道。

台湾对美国长臂管辖权的威力有很深的体认,远一点的是美国拿着其国内贸易法,压迫台湾接受其意旨的贸易争端;近一点则是美国在与大陆打科技战时,把华为列入「实体清单」的黑名单并实施半导体禁运,台积电不得不停止对华为出货,以免遭受美国报复。近日更传出美国政府以「提高透明性、找出瓶颈所在」为由,强迫晶圆代工业者交出被视为「企业机密」的晶片库存、订单、销售纪录等数据。

从现实面看,除了大陆之外,大概没有一个国家能完全抗拒美国的长臂管辖权,台湾不但在技术来源、经贸市场上仰赖美国,外交、国安上更是百分之百依靠美国的支持,因此很难全然拒绝美国的长臂管辖权。

但在具体实务上,台湾更该清楚了解自己的利益所在,知所分寸与进退,灵活应对,能拒绝的部分应据理力争,或在技术面上寻找解套。例如在美国首次对华为行半导体禁运时,台积电就聪明地在美国的规定中找出能继续出货给华为的方式,让台积电能既不违背美国禁令,又实现本身的利益。美国要求台积电等半导体厂交出数据,业者也应尽力找出抗拒的法理依据并寻求解套方式,以免牺牲了台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