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专栏:胡海鸥》从苏格拉底的死说起

福州一小学一年级新生阅读《道德与法治》课本。(中新社资料照片)

杨绛先生翻译的《斐多》反映了古希腊的哲学家对人的灵魂的终极关怀,而我们今天关心的恰恰主要是物质和利益,这已衍生出太多的社会弊端,制约了我们进入现代文明的发展轨道,我们非常需要用他们的思想来涤荡我们的灵魂。苏格拉底的从容赴死,最能折射我们价值观误入的迷途。

苏格拉底经常批评雅典统治阶层的腐败,包括一些最高领导人,结果在他70岁的时候,他被雅典统治者荒谬地以「不敬神」和「腐蚀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他的学生和朋友们为他安排了可靠的逃跑计划,却被他坚决拒绝。他认为,尽管加给他的罪名纯属诬陷,但他既是雅典的公民,就应该遵守雅典的法律。行刑的那天,来看望他的学生和亲友都十分悲痛,而他却镇定自若,谈笑依旧,最后从行刑官手里接过毒酒,一饮而尽。

苏格拉底对于死亡的从容镇定,不仅在于他对真理的维护,更聚焦于在法律违背他的利益的时候,他仍然坚持对法律的尊重。这对于两、三千年后的我们来说,仍然具有至关重要的昭示与告诫意义。它所昭告的不是对错误法律的服从,而是拒绝以利益为导向,而这恰恰与我们这几十年的宣传截然不同。

在我们的宣传中,革命就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它具有神圣性和不容置疑性,殊不知这样的宣导传播实际上是一颗有毒的种子,因为它不仅引导人们根据利益导向行事,而且神圣化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比较苏格拉底把真理和良知作为选择的依据,而不管它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我们的认知不仅处于较低的水平上,甚至是有害的。

一般来说,利益的维护属于公平的范畴,所有人都应享有同等的权利。但如果用剥夺少数人的方式去实现多数人利益的公平,则正义将荡然无存;即便用正义的名义,以非人道的方式消灭阶级敌人,则既不公平,也无正义。所以如果只讲利益的维护,而不管公平、正义和人道,则利益的维护不仅是有限的、不可持续的,甚至最后会演变成对初始利益维护者利益的剥夺。

也就是说,一旦开启剥夺剥夺者的模式,则所有人的利益都将或迟或早地被剥夺。所以苏格拉底强调公平、良知、正义和理性,就是他深刻认识到人类对真理认知的局限,法律只是最近似的真理,如果人可以为了他的最高利益─生命而违背法律,则他也可以为了利益而牺牲真理。所以他宁可接受一个违背自己利益的法律的判决,而不愿为了自己的生命而确立一个违反法律的先例。这就是他在临死之前大谈真理、灵魂和正义的原因所在,因为把这一切都想通透了,他才能从容赴死。

我们今天正在品尝利益导向的苦果,革命符合我的利益,我就维护它,那么贩卖假冒伪劣产品、制造有毒有害药品及免疫针剂、破坏生态环境、侵犯知识产权、违背诚信诺言和契约精神呢?只要符合我的利益,我都会做。尽管,革命的崇高性与此后述者的卑贱性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利益导向的逻辑是一样的。其结果难免是:我只遵守符合我利益的法律和人伦底线,反之,则一定会违反和突破。

如此怵目惊心的案例,不仅已经多到了不胜枚举,而且还不断创出令人发指的纪录。更为可怕的是,在国民素质普遍停留在利益导向上时,很难建立起真正的法治社会。即便此时出现若干伟大人物,他们洞见超越利益选择的历史必要性和必然性,却仍然会在民众素质面前败下阵来,因为民众不仅拒绝追随他们指明的正确方向,甚至将他们推上祭坛,使之由先驱变为先烈。中国近代史上有的是如此惨痛的教训,至今还没有完全终止的迹象。

这就是苏格拉底尊重法律更甚于自己生命,并且能在死亡面前把灵魂、真理和理性想得通透的意义所在。它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是:中国人必须走出利益导向的思维!也就是说,我的选择不是因为它代表我的、甚至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是因为它代表正义和良知;所有人都能如此思考,才能制约和规范领导者可选择的空间,中国的改革才能顺理成章地进一步深化。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