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工程师回家撞小王!妻坦白「3次在车上」 绿帽夫为子含泪原谅 

范姓竹科工程师于2017年10月某日返家时,惊见吴姓小王与妻子屋内质问下得知2人不仅传讯示爱,更不时「电爱」甚至性交,气得对2人提告,事后却仍为了孩子原谅妻子。(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达志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范姓竹科工程师于2017年10月13日晚间提早返家,不料一开门,竟看到陈姓妻子与她公司的吴姓业务在屋内,气得向2人质问,吴男当场下跪认错,陈妻坦白与吴男性交。范夫对吴男提告通奸,虽经检方2度不起诉,但不起诉书内皆认定吴男与陈妻有「超越一般男女社交情谊」,北院判吴男应赔范夫30万元。

范夫控诉,他于2017年10月13日返家时,惊见妻子与陌生男子在屋内,向2人质问后,才知道吴男是妻子公司的业务,吴男不但当场下跪、签悔过书,还「上缴」手机供范夫浏览,范夫在手机内,看到吴男与妻子的各种咸湿、暧昧讯息,又听妻子自承与吴男性交,惊觉头上一顶大绿帽的范夫更是气到发抖。

范夫事后对2人提告通奸,经北检不起诉、上诉高检被驳回后,考量与妻子育有1子,不舍家庭破裂,含泪选择原谅,但仍对吴男民事求偿100万元。

陈妻于庭上证称,她于2017年8月至10月间,陆续与吴男发生4次性行为,2人于2017年8月23日,在吴男家中第一次性交,她因当天不用带小孩外宿,所以印象特别深刻,其余3次则发生在吴男车上

吴男在庭上否认与陈妻性交,辩称他2017年10月13日会下跪、写悔过书都是被逼的,仅坦承与陈妻牵手、拥抱、接吻,并不时传讯示爱,偶尔透过视讯呻吟、互相挑逗「电爱」。

法官认为,陈妻先前于警询时,称不记得与吴男性交的时间,到了庭上却能清楚说出第一次性交的时间,与常情不服,再考量范夫仅对吴男提告、夫妻俩并未离婚且仍然同住,不能排除2人说好「炮口对吴」的可能性,对陈妻的证词存疑。

但审酌吴男自承与陈妻亲密,且检方在先前的不起诉书中,也认定吴男与陈妻有「超越一般男女社交之情谊」,依侵害配偶权,判吴男应赔范夫3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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