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税暂缓推出 苏建荣:涉及三大问题
行政院上周拍板房地合一税2.0修正案,但囤房税则暂缓推出。对此,财长苏建荣15日亲上火线向媒体说明指出,囤房税关键在地方政府税基、囤房定义、转嫁成本等问题,仍需研拟可行措施。他强调,税率调高,但地方税基不动甚至下调,即使修法调高税率也无用,税基没有适当调整是最大问题。
打炒房,行政院定先推房地合一税修法,「囤房税」修法因涉及层面复杂且广,暂缓推动,继续审慎研议,惟在野党及部分学者质疑,为何不让两项工具一并双管齐下。
对此,苏建荣15日向媒体说明指出,现阶段目标是抑制炒作房价,房地合一修法是相对有效措施,坚持不能急推「囤房税」,须审慎研议。他说,决定房屋税负轻重与否,除中央负责订定的税率,还有地方政府负责评定税基,房屋税为税基乘上税率,即便中央调高非自住房屋的税率,但遇地方不动或下调税基,不执行最后也是成效有限。
现行各地区房屋税率由地方政府订定、天花板为3.6%,房屋税基则由地方不动产评价委员会制订。
苏建荣说,台湾房屋税率上限3.6%已超过日本、美国、欧洲1~2%水准,重点在税基未能跟上房价趋势,房屋税税基为房屋评定现值,计算方式为房屋标准单价乘上地段率与折旧率等,但部分地区甚至地方至今还在用10几、20几年前税基课房屋税,多年未调整房屋标准单价,未因地制宜难以真实反映地方房价差异。
苏建荣强调,囤房税涉及三项复杂因素,首先,若考量不够周全,可能导致税负转嫁到租屋族,无法创造空屋释出、降低房价效果,像南韩调涨房屋税并限定房租涨价比率,却引起全国租金齐涨,这是财政部担忧的前车之鉴。
其次,苏建荣说,稽征机关每月都要逐屋核定一次,再根据房屋持有人做县市或全国归户,稽征成本将大幅增加,甚至衍生税该由哪个县市征收的问题。
再者,非自住未必都是囤房,部分是涉及共有、继承甚至是劳工宿舍,像台大BOT委托建设公司兴建宿舍出租给学生或大企业提供劳工宿舍,并非囤房情况。
此外,若在供给大于需求的地方以税制增加房屋供给量,苏建荣认为,很难达到以量制价效益,他认为回归地方差异、因地制宜订定房屋税基较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