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纾困! 「大到不能倒」银行有望释出4000亿放款动能

银行业者分析,没入选「大到不能倒银行」也不会倒。(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陈依旻/台北报导

金管会今(1)日表示,已和6家入列「大到不能倒」的国内系统性重要银行(D-SIBs)达成共识,其中,是延后实施「应符合2%的内部管理」的资本要求,并将资本计提标准减少5%,意即这6家银行在年底前普通股权益比率原本最低要达8.5%,现在变成8%、第一类资本比率从10%降至9.5%、资本适足率从12%降到11.5%,估计可释出4,000亿元放款动能支持企业民众资金需求。

金管会指出,新冠肺炎(COVID-19)自去年开始影响全球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参考各国金融监理机关,陆续发布与银行业资本计提相关暂行措施,协助银行投入资源对企业及个人持续提供授信,以减缓疫情实体经济所带来之影响,并确保银行体系可维持财务营运上之风险承受能力,目前政府已陆续推出多项纾困贷款方案,银行也配合对受疫情影响还款有困难者提供缓缴或展延等措施,支持客户渡过疫情。

为鼓励本国银行持续发挥金融中介功能、支持企业及民众资金需求,金管会在6月23日邀集6家国内系统性重要银行(D-SIBs)分别为中国信托国泰华银、台北富邦银兆丰银、合作金库、第一银行召开视讯会议,并达成两大共识:

第一,延后一年实施「巴塞尔资本协定三(Basel III)危机改革定案文件」;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BCBS)于109年3月27日宣布延后一年,自112年实施其于106年12月所发布之定案文件,该文件所定资本计提规范,包括信用风险标准法及内部评等法(IRB法)、市场风险及作业风险、杠杆比率以及产出下限等规范架构;鉴于香港加拿大澳洲近期已陆续宣布再延后全部或部分定案文件之规范要求,经参酌各国作法以及与会者意见,将配合调整我国对定案文件之实施期程,同步延后一年至113年起实施,并将尽速完成法规修正相关工作以利全体本国银行及早准备,及有意申请IRB法者尽速提出申请

第二,延后实施D-SIBs应符合2%的内部管理资本要求;为确保本国银行协助实体经济之空间,金管会经与6家D-SIBs交换意见,就其应提列之内部管理资本要求2%,也决定再延后一年实施(即自111年至114年分4年提列完成),以提供银行弹性分配较多资源协助因应疫情冲击办理纾困贷款之相关工作。

至于D-SIBs应申报经营危机应变措施」之时程,由于6家D-SIBs均表达可如期于今(110)年8月底前申报,所以未再调整。

金管会表示,截至110年3月底,本国银行平均普通股权益比率、第一类资本比率及资本适足率分别为11.85%、12.81%及14.77%,资本适足性仍稳健,且依本国银行110年度监理压力测试结果,压力情境下银行仍具风险承担能力。金管会在兼顾风险及振兴纾困措施之前提下,采取上述银行业审慎监理措施,释放银行之资本需求与内部资源,使银行得借以因应疫情,持续支持企业及民众资金需求、发挥金融中介功能,金管会同时将持续督促本国银行落实风险管理,以维持金融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