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委山地平地輪流當 原民會研議報請覆議或釋憲
立法院院会今在院长韩国瑜(右)主持下,三读通过原住民族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草案。联合报记者叶信菉/摄影
原民会今天表示,立法院三读通过「原住民族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主委改由山地、平地原民轮流担任,原民会聘用委员改无给职,严重伤害原民权益,将研议报请覆议或声请释宪。
原住民族委员会发布新闻指出,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国民党籍立委郑天财、无党籍立委高金素梅所提「原住民族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主委将改由山地与平地原住民轮流担任,而原民会聘用的各族委员则改为无给职,已严重违反宪政原则与族人意愿,将评估依宪法规定程序采取法律行动。
针对主委改由山地与平地原住民轮流担任,原民会表示,山地与平地原住民的区分,源自殖民政权的不当分类,欠缺历史正义合理性,在野党罔顾族人尚无共识,在主委任命上强迫复制殖民遗绪,与原住民族主体性发展背道而驰,更已违背宪法增修条文中「依民族意愿保障民族权利」的精神。
原民会并说,首长任用应以专业适任为唯一考量,强制轮流担任,不利进用人才,更忽视主委为政治任用,没有固定任期,山平原轮流担任的时间必然不均,何来公平可言。
原民会强调,这次修法不当限制行政院长的人事决定权,抵触宪法第53条及大法官释字第613号解释所阐明的行政一体、责任政治及权力分立等原则,更是逾越立法机关对行政院人事决定权制衡的界线。
至于将16名聘用委员改为无给职,原民会说,等于减少原民会7%的员额,不仅大幅减损服务量能,更直接剥夺了各族参与原住民族政策形成的主体权利,对原住民族权利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原民会表示,在野党提出附带决议要求增设原民会员额,此决议无法律效力,无法实质保障族人权益,这次修法对原住民族的伤害已无法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