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地政士建议:长辈财产要「传爱」不「传碍」

(专业地政士建议,长辈财产分配最好即早规划,以「传爱」不「传碍」。图/业者提供)

原来应该相亲相爱的兄弟姐妹,却在财产传承过程出现纷争,嘉义市地政士公会理事、蔡岳臻地政士指出,家人因遗产分配争议而导致家人变仇人的案例,屡见不鲜,建议应即早透过「生前赠与」、「预留遗嘱」、「财产信托」,或「保险」等不同方式来预先规划,让财产「传爱」不「传碍」。

嘉义市地政士公会理事蔡岳臻表示,不久前才接触过一个案例,老母亲猝死,子女争产,不惜状告老父一事尚未落幕,岂料不到一年半时间老父又接连过世,子女们再为继承遗产问题,一言不和,竟上演棍棒相向的手足相残场景,不由得心生感叹,长辈打拚一辈子,财富传承若要传爱不传「碍」,就应及早规划,以防女子相残!

嘉义市地政士公会理事蔡岳臻表示,他经常受邀到各地演讲,并宣导长辈财产传承要「传爱不传碍」,就得及早就财产的分配做好规划,不要等两腿一蹬,让后代子孙为了争产而撕破脸、或是告上法院。

但很不幸的,有位嘉义县的学员跟他说,其隔壁八十多岁的王老先生过世,四位子女争产的纷争又起,且这种情况早在两年前,王老先生的太太过世时,就上演过一次。

二年前的情况是,乡下长辈大都「重男轻女」,且不想「立遗嘱」触霉头,王老太太生前曾当着儿女面前说,她希望未来名下的田产及房子都让男丁继承,而女儿们就只要分现金就好,而女儿们当时也都说好。

没想到,王老太太因急性心肌梗塞过世,其生前所遗留十几笔市价几千万土地及数百万现金存款要办继承时,因女儿们主张《民法》第1138条的权益,也就是她们跟老父及两位兄弟可以均分财产,每人各有五分之一的权利。

但这一主张,引来两位兄弟的不满,指她们怎可说话不算话,就在办丧事时,在灵堂前吵的不可开交,并惊动辖区警察出面缓颊;后来,因谁也不让步,最后只好办「公同共有」。

蔡岳臻表示,「公同共有」看似大家权益都均等,但这是最差的情况,因为,遗产没协议分割之前,是「看得到、吃不到」;后来,据传某位女儿还状告老父,因为老父也是认为,田产及房产应该由儿子们继承。

此一女儿状告老父的诉讼,还没开庭,没想到王老先生近日由救护车从台北儿子住家处,送回老家,落叶归根,咽下最后一口气。

王老太太的遗产还没分情楚,现今又有王老先生名下的遗产要继承。

据传,治丧期间没两天,这四位兄弟姐妹加上各自的配偶,因意见不一致,又吵成一团,还有人持棍棒相向,甚至惊动辖区警察前来处理。

蔡岳臻说,他都可以猜想得到,王家子女争产问题只会越来越激烈,甚至将来只能走上法律诉讼一途了。

他另外提到,他国中的同班同学,家里三兄妹原本感情非常地融洽,但父母因病相继过世,而留下三、四千万元的遗产。没想到,三兄妹也因为争产问题,最后走上法院,不管判决结果如何,手足情感及关系都已「回不去」了。

蔡岳臻提到,长辈生儿育女,且努力打拚,就想拚房子、拚土地,累积许多财富,好留给下一代,但是,当父母亲留下越多的财产,子女的争产力道就越大,因为,每个人都不想「比别人少分一块钱」,此外,也夹杂着「重男轻女」的分配观念,事情愈发复杂更难处里。

蔡岳臻提到,因时常承办相关继承及财富传承税务规划案件,对于这些财富传承规划的感触特别深,由于上一代往往在生前的时候,就没有妥善预先规划好所谓的财产分配,导致百年后,子女办继承,就常因遗产分配问题导致兄弟姊妹手足关系彻底决裂。

蔡岳臻表示,所谓「家和万事兴」,上一代如果能在生前就预先规划好财产分配方式,这样就能大幅降低子女们争产的问题产生,而规划工具有很多种,包括可以透过「生前赠与」、「预留遗嘱」、「财产信托」,或「保险」等不同方式来预先规划。

当然,每一项规划工具都有其优缺点,同时也要知道这些都会有不同税负成本产生,但是最重要的是能让财富顺利地传承给下一代,因此,若能早先透过专业人士协助咨询预先规划,就能达到「财富传承-传爱不传碍」。

蔡岳臻表示苦口婆心地建议,千万不要让辛苦一辈子积累下来的财产,在继承分配时,成为手足感情失和的最大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