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退农保改纳国保 7月底截止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劳委会劳保局16日表示,为使国民年金保险开办初期,来不及在年满65岁以前退农保、加入国保的人有再一次选择的机会修正农保条例,只要是出生日期在32年10月2日至37年1月31日,且符合纳保资格条件的农保被保险人,得由本人7月底前向农会申请追溯退农保,使农保效力追溯从年满65岁的前2日退保,以便主动纳入国保。

劳保局提醒,追溯退农保所产生溢缴的农保保险费会退还,但农保被保险人在年满65岁前1日迄今如有领取农保现金给付,则该笔给付必须缴还。另外,申请退出农保转投国保于领取国保老年年金后就不得再加回农保。

劳保局表示,农保并非人人可领7千元老农津贴,而且老农津贴已增加排富条款等条件,因此对一些领不到老农津贴的长者而言,加入国保至少每月可领到最低保证年金3500元。

劳保局呼吁,想依新修正的农保条例第49条之1选择追溯退农保改纳入国保的民众,得再7月底前办理,并建议到农会办理追溯退农保时,可以同时提出国保老年年金给付的申请,以免因发生事故无法领取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