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追溯追踪 7月底新增3类纳管

食药署今天宣布,新增食用醋、蛋制品婴幼食品3类业者,自今年7月31日起分阶段应建立追溯追踪管理系统,若有食安问题,更有利追踪。

近年食安风暴频传,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为精进食安、做风险控管,依食安法规定公告特定类别规模业者应建立来源与流向的追溯追踪管理系统,若有食安疑虑案件发生时,可即时掌握涉案原料来源或产品流向,快速召回以阻断风险流通,有效强化食品链管理。

食药署今天公告修正「应建立食品追溯追踪系统之食品业者」,除原规范的19类食品业者外,新增食用醋、蛋制品、婴幼儿食品3类业者,也要从今年7月31日起分阶段应建立追溯追踪管理系统,共有62家业者。

食药署食品组代理长江仟琦受访时表示,之前婴儿奶粉类已经纳管,必须建立追溯追踪系统,即将纳管的婴幼食品比较类似副食品,如米精、水果泥、蔬菜妮、鸡肉泥、婴幼儿饼干等,未来都需要建立追踪追溯系统。

依法规定,经公告指定食品业者建立追溯追踪资料不实,或未建立追溯追踪系统且经命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全部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登录;经废止登录者,1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106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