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迷魂盗强拉喝酒 害跛脚男跌倒受伤遭判刑

资深迷魂盗黄美万去年11月锁定1名跛脚男,不顾对方拒绝强拉喝酒,害对方跌倒受伤,台北地院依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判黄妇9月徒刑。(本报资料照片

67岁「资深」迷魂盗黄美万,长年在台北市万华区搭讪老翁性交易,再趁机下药洗劫,多次遭到判刑。黄妇去年11月间,锁定另名行动不便的男子,不顾对方拒绝,仍强硬拉扯害男子跌倒,又遭台北地院依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判刑9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黄妇去年11月9日凌晨3时许在街上寻找目标,见1名酒醉男子长短脚行走不便,上前邀约一同饮酒,男子拒绝,黄妇竟伸手阻挡不让男子离开,还用力拉扯,想把男子拉进屋内,导致男子跌倒受伤,见男子仍不就范才离去。

警方接获男子报案循线查出犯嫌又是黄妇,将她约谈到案。黄妇否认犯罪,辩称是男子自己不慎跌倒,她因为手没有力气,才没去搀扶男子。

北院勘验监视器画面,发现黄妇是主动找男子攀谈,而男子跛脚行走,旁人很容易就能看出行动不便,黄妇却仍拉扯害男子跌倒,过程长达数分钟,因此不采信黄妇辩词

受害男子另还声称案发后口袋内的2000元不翼而飞,怀疑是黄妇抢走,控告强盗罪,但因监视器并未拍到黄妇抢钱的动作,且男子也自陈当时因酒醉记忆不清,合议庭因此认为强盗罪嫌不足,最后仅依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判刑。

黄妇累计已犯下6次强盗、2次窃盗、2次非法收费设备得利罪,除了本件强盗改依妨害自由判刑,另有部分被判3月至8年10月不等徒刑,已上诉高等法院,2次窃盗罪因证据不足,一审获判无罪,其余则仍在北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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