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谷论坛》学术伦理应该双向要求(陈复)

教育部与国科会这段期间都在强调学术伦理的宣导,却没有想过学术伦理不能只是单向强调受审者该注意这点,而不管审查者自身是否有落实学术伦理。(林志成摄)

教育部与国科会这段期间都在强调学术伦理的宣导,却没有想过学术伦理不能只是单向强调受审者该注意这点,而不管审查者自身是否有落实学术伦理。

我当年在升等教授的过程中,就遇到某位学术大老跟敝人升等论文中探讨的某位学者长期有瑜亮情结,他不具有审查敝人学术专业领域的相关知识,只因大家都在人社领域,一经邀请就自己表示愿意担任审查委员,却不能接受敝人在论文中如此看重该学者的观点,漠视我的论文都已经发表在国内外资料库收录的顶尖期刊(A&HCI与TSSCI),故意将我的升等评定为不及格,随意写几句无关于专业的负面评语就完成审查工作,还在公开场合对我的升等案做不当发言,让与会的另外一名资深学者听闻颇感不以为然,觉得这已经违反学术人该有的纪律与风范,因此特别告知我此事,但这种审查者对于受审者的学术霸凌,却毫无评议的管道,我最后是靠着审查过程中的法规层面与程序问题提出申复与申诉,才获得重审与通过的机会,但学术不当审查本身带来的伦理问题,却毫无反应、仲裁与惩罚的机制,对此我们难道不应该有所反思吗?

台湾的学术圈不大,任何学者只要长期置身在某个专门领域中,其实很容易就知道具备审查资格的委员大致有谁,所谓的「双盲审查」其实最终都流于形式,更不要说升等论文常都已经发表于期刊,当审查委员只要上网一查,立刻就会知道受审者的姓名,这时候「双盲」就变成「单盲」,受审者通过与否,就来自于审查者综合考量里的自由心证,其握有生杀大权,但受审者却毫无对等反应机制,如果审查者能知道受审者是谁,受审者却始终无法知道审查者是谁,这其实是极不公平且极不对等的审查。

更何况不只研究型升等很难真正落实双盲审查制度,教学型升等则根本不可能双盲审查,当教师提供自己教学中的照片与文字,审查者一看即知是谁,技术型升等更是如此,任何产学合作获得的专利成果只要一查即知,面对多元升等已经是事实,如果要彻底杜绝「近亲繁殖」或「党同伐异」的学术现象,何不双向公布姓名,让审查者与受审者彻底置身于公平且对等的关系中,如此其审查结果更能诉诸于公论,反而能防止私相授受的情事。

如果要解决升等过程中发生学术审查专业性的问题,敝人建议受审者如不服结果,只要提出申复或申诉的内容有关于学术伦理(譬如审查者并未做专业审查),就应该交给相关专业的学会来仲裁,教育部并应该拨经费来支持学会召开委员会办理仲裁程序事宜,如果经仲裁决议原先的审查确有违反学术伦理的情事,则应该送给教育部报知该审查者姓名,据此取消其审查升等论文资格三年至五年,借此提高责任与伦理的意识。

但在技术层面更应该留意此事:目前审查委员的审查费最高只有3000元,使得审查工作相对不受人重视,面对升等这种涉及学者生涯发展的重大事项,教育部如果真正重视此事,尽管当前已扩大授权各校自审,更应该拨出高额的经费来支应各校审查费的给付,譬如当审查费能提高到8000元到12000元,加上有学会来最终把关学术审查中的专业伦理事宜,审查者就更会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肃性,而能提高学者升等过程的学术品质。

(作者为国立东华大学通识教育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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