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明年上路!最低月薪28590 雇主完善配套勿违法遭罚

▲劳动部公告,自明年1月1日起,最低工资将调涨为月薪新台币28,590元,时薪为每小时190元。(图/花莲县政府提供)

记者王兆麟/花莲报导

依据劳动部公告,自114年1月1日起,最低工资将调涨为月薪新台币28,590元,时薪为每小时190元。此次调整是依据当前经济状况、物价变动及劳工生活成本等因素,旨在提高劳工的生活水准,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对于相关劳工保险及劳工退休金提缴也有连动影响。

花莲县政府社会处提醒,由于今年是《最低工资法》施行的元年,有关明年1月1日起实施之最低工资,也是首次举行的最低工资审议会所拍板定案,如果劳工与雇主双方议定之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主管机关将依《最低工资法》第17条规定处以罚锾2万至100万元,还能加重罚锾至150万元,雇主切勿因「试用期」或约定工时较短等情形,与劳工约定之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触法。此外,劳工如遇雇主积欠工资、加班费、资遣费、契约变更或终止争议以及请求职灾补偿遭拒等情事,都可以申请劳资争议调解,调解不成可申请仲裁,与法院判决具同效力。

统计今年1月至10月,花莲县政府已受理201件劳资争议调解申请,成立121件,结案185件,成立率65.4%,为劳工争取金额375万余元。调解案件类型以积欠工资最多,其次为给付资遣费,第三为职业灾害补偿。

花莲县县长徐榛蔚呼吁,劳动基准法中关于劳工工作条件之相关规定为最基本之标准,也是强制规定,雇主应注意有关工时、工资及休假等约定,纵然劳雇双方都同意,仍然不得违反劳动基准法相关规定,且现行《最低工资法》又强调保障劳工工资之最低标准,雇主不可不察。另依照就业服务法规定,现行职缺薪资揭露门槛为「4万元」,当职缺「经常性薪资未达4万元」时,应明白公开揭示薪资范围。劳动部预计于114年修法将门槛上修至5万元,特别呼吁事业单位应依规定公开揭示,避免因小失大。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洽询花莲县政府社会处劳资科03-8227171#390、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