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妹醒来「裤子怪怪的」!男大生约唱偷捡尸 靠死党一招减刑
▲小琳在KTV醉倒被带往旅馆休息,岂料竟被陈姓男大生趁机性侵。(示意图/记者董美琪摄)
台北一名陈姓男大生去年初约朋友到KTV,还找来正妹小琳(化名)一同喝酒欢唱。一行人酒过三巡,转往商务旅馆续摊。岂料众人离去后,陈男见小琳独自醉倒在房内,竟心起淫念,直接脱掉小琳长裤性侵。等到小琳睡到中午醒来,发现裤子穿着方式与平时不同,才惊觉可能遭性侵,愤而报案。警方受理后,循线联络其中一名友人,结果陈男辗转得知后抢先自首,符合减刑要件,最后被法官依妨害性自主判刑2年,缓刑5年,免入狱。
根据判决书指出,2017年1月24日案发时,陈男就读大学三年级,约6名友人到北市某KTV喝酒欢唱,还约小琳来陪唱助兴。席间小琳喝得太多,醉得不省人事,但一行人余兴未消,因此带着小琳转往某商务旅馆开房续摊喝酒,独留小琳在床上休息,直到早上才散摊离开旅馆。
陈男走到旅馆楼下时,因为找不到家里随身钥匙,加上酒醉频频作呕,因此返回房间休息,结果见小琳仍在昏睡,竟起了非分之想,先后褪去小琳长裤、内裤性侵,直到逞欲后才把衣物再度穿回小琳身上,离开现场。之后,小琳睡到中午12点多醒来,发现裤子穿着方式与平时不同,怀疑自己遭性侵,愤而报案。
▲小琳醒来发现下着穿着方式有异,立刻报案处理。(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警方受理后,调阅监视器发现陈男涉嫌重大,但由于无法确认身分,便打电话联系当时同行的其中一名友人协助指认,结果友人还未前往警局说明,就率先通知陈男。陈男眼看纸包不住火,率先联络承办员警自首,坦承犯行,还与小琳和解,分期赔偿精神损失。
法院审理时,审酌陈男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且犯后态度良好、没有前科,加上主动自首时,警方确实还没有掌握他的身分,符合减刑要件,因此给予缓刑自新的机会,依乘机性交罪判处2年徒刑,缓刑5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