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花蓮大地震╱財物受損 北市財政局公布4項地方稅可減

南机场公寓的旋转楼梯在地震后衔接触多有断裂。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今天上午台湾东部外海发生规模7.2有感地震,最大震度在花莲6级,台北市5级,北市府立即启动巡检,展开查报工作。北市税捐处表示,如有因地震造成财产损失,将主动辅导民众提出申请税捐减免,包括房地税和使用牌照税、娱乐税。

北市税处提醒,民众可利用该处线上申办或税务视讯服务云平台申请减免。另该处基于爱心办税,也将依有关机关出具之名册或证明文件主动办理税捐减免,或辅导纳税人于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财政局表示,北市相关地方税减免规定为一、房屋税,北市受灾户得依房屋税条例第15条规定,于灾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捐处申请减免房屋税。房屋毁损面积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税减半征收;毁损面积5成以上,必须修复始能使用者,免征房屋税。

二、地价税,依土地税减免规则第12条规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压等环境限制及技术上无法使用之土地,地价税全免。本市受灾土地之所有权人或典权人,得于113年9月23日前(今年9月22日遇假日,顺延至9月23日)向税捐处提出申请。

三、使用牌照税,汽车及151cc以上机车因灾害受损,须修复始可使用或不堪使用者,于灾害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可申请减免使用牌照税。

四、娱乐税,查定课征娱乐税之娱乐业者,因灾害无法营业,可向税捐处申请扣除因灾害致未营业之天数,按比例核减当期之娱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