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以上建物 拟设屋顶光电
内政部14日举行部务会报,国土署主任秘书朱庆伦(右起)、内政部简任视察郭凯迪、建筑研究所所长王荣进在会后记者会说明屋顶光电推动情况。(内政部提供/崔慈悌台北传真)
内政部近期将预告《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发电设备标准》草案,国土署14日表示,初期将以屋顶建筑面积达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先行推动,凡是增建、改建达此规模的既有屋顶与新建物都需设置,估计年电能产值约17万千瓦,相当于1年5万户的住家用电。
内政部长刘世芳昨表示,2050净零碳排是国家重大政策,内政部配合《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增订第12条之1规范,针对新建、增建及改建的建筑物达一定规模者,应于该建筑物屋顶设置太阳光电发电设备,扩充国内再生能源供应。
国土署昨在内政部部务会报中指出,国内每年约发出2万件建物使用执照,其中80%的新建物屋顶面积小于300平方公尺,多属小型建物或透天厝;屋顶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尺的建物虽仅占发照量的6%,实际上却占全国新建屋顶面积总量60%。
考量政策推动后的整体发电效益,国土署初期将以屋顶建筑面积达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先行推动,凡是增建、改建达此规模之既有屋顶与新建物都需设置,后续也会视政策执行情况适时检讨;未达1000平方公尺者,民众可自行考量设置。
刘世芳提醒国土署,新政策推动的过程中,必须持续搜集各界意见,加强沟通说明以做为未来检讨修正的参考,让再生能源发电、节能及低碳目标逐步在日常生活中落实。
今年9月内政部主动拜会经济部,就其管辖的工业区、产业园区内厂房屋顶太阳光电设置情形交流意见,经济部表示会全力配合屋顶太阳光电发电系统政策。
内政部说,《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发电设备标准》草案将依法制作业程序,于近日办理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