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学年度学保国寿得标 65岁以上学生仅有意外保障

▲107年度学生保险再次由国泰人寿承接。(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影响全国320万名学生的107年学年度的学生团体保险今天(15日)招标,最终由国泰人寿再度得标。国泰人寿也表示,在新一年度的学保,将针对65岁以上的学生,新年度的学生保险,保障范围局限意外事故,且保费需全额自负,65岁以下的学生则一样由政府部分负担。

106学年度学生保险招标情况不佳,多次招标都流标,320万名学生的保障差点开天窗教育部只好找保险局帮忙协调,最终协调由国泰人寿承接。107学年度学生保险则在今天招标,在第一次就顺利完成招标,再次由国泰人寿承接。

目前的学生团体保险,主要保障内容涵盖疾病或意外身故保障、失能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伤害门诊保险金、专案补助重大手术保险金(限免缴保保费学生)、烧烫伤及须重建手术保险金、集体中毒慰问金等多重保障。保费则由政府补助3分之1、自行负担3分之2。

国寿也表示,107学年度学保的保单条款,跟106学年度有2大差异:一、65岁以上的学生,保障范围限意外事故,且保费需全额自负,不得由政府部分负担。二、「住院医疗保险金」及「伤害门诊保险金」医疗费用,达500元以上者全额给付,未达500元则不给付。但针对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若未达500元部分,仍由教育部补助,并由国泰人寿代为给付。

国泰人寿执行副总林昭廷表示,近两年学保条款的修订,纳入更多公平合理原则,学保整体环境逐步朝正向发展承蒙教育部国教署、金管会保险局、寿险公会学界,积极规划「学保条例草案」,采取「政府负担盈亏」的精神,并争取尽早排入立法院议程预计最快108学年度实施。肯定主管机关及各界对于学保永续经营所付出的心力建言,在此立法过渡期间,将全力支持学保业务,再次参与107学年度学保招标案并顺利得标,持续提供学保各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