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件车祸9次快! 台南永康增设测速执法降低超速肇事
▲台南市永康分局将规划13处测速执法地点,提醒用路人依速限行驶,降低超速肇事发生。(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喜欢开快车的民众注意了!台南市永康分局有感于「超速」行驶,不是车毁就是人员伤亡,为遏止驾驶人超速违规行为,经评估辖区道路车流路况及易超速、易肇事路段,规划13处测速执法地点,提醒用路人依速限行驶,降低超速肇事发生。
警方说,设置之地点为中正南(北)路、中山南(北)路、王行路、大湾东路、高速公路便道等13处测速执法地点,永康分局测速路段皆会依照法规,在取缔路段前方前100至300公尺设置「警52」三角警告标志,借以提醒用路人减速,并遵循道路速限行驶,降低事故发生率及严重性。
永康分局长吕世明特别呼吁,「10件车祸9次快!」,违规超速除了处罚相当重外,更易使驾驶人于遭遇突发状况时反应不及致生危险;而警方取缔超速驾驶绝非为了罚钱,目的是要让行驶车辆遵守速限,减少意外发生,请驾驶朋友务必遵守交通规则,驾(骑)车不抢快,平平安安回家。
永康分局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规定,行车速度超过最高时速者,可处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罚锾;同条例第43条规定,行车速度超过规定之最高时数60公里以上者(严重超速),可处6000元以上、2万4000元以下罚锾,并吊扣汽车牌照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