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字同婚专法命名灵感...刘建忻解密:源自已故民进党幕僚
行政院20日定调同婚专法名称,挺同、反同派事前因专法名称是否出现「婚姻」二字争论,最后行政院以中性的《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为名送往院会,21日通过行政院会。法务部长蔡清祥21日解释,以施行法为民的专法并非首例,前例可循《两公约施行法》。总统府副秘书长刘建忻在脸书发文解密,名称构想源自当年构思《两公约施行法》,「是当年一位叫汪平云的法律幕僚,当他提出这构想时,被认为极有创意,能够把繁复冗长的人权公约内容,用简单的法律条文来架接。唯一的缺点是,法案名称真的有够长!只好给它一个简称,叫『两公约施行法』。」刘建忻说,「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施行法」,是台湾第一次将国际公约国内法化的立法工程。虽是在马政府时代通过,但却是扁政府所草拟。构思这部法案的名称和结构的,是当年一位叫汪平云的法律幕僚。刘建忻进一步解释,当汪提出这构想时,被认为极有创意,能够把繁复冗长的人权公约内容,用简单的法律条文来架接。唯一的缺点是,法案名称真的有够长!只好给它一个简称,叫「两公约施行法」。
刘建忻说,没想到这个创见在十多年后,竟成为另一部人权法案名称的灵感来源。能否因此解决问题,还未可知,但至少把社会两极的立场,拉近了一点。提出草案后没多久,平云就不幸英年早逝。他大概没想到,十多年后,我们还活在他的智慧之中。
自去年公投后,同婚以「专法」进行已经成为定案,挺同、反同派症结点剩下法案名称,反同团体坚决同性间不得使用「婚姻」两字,挺同派则强力争取法案一定要有婚姻入名。争论多时的同婚草案,政院版本草案名称20日晚间终于出炉,选择以中性的《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为名送往院会通过,下一步就是送往立法院。
《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名称一出引发话题,不少挺同派表示可以接受中性命行,但也有民众无法认同,质疑政院便宜行事,国民党立委许毓仁则担心施行法的位阶会不会过低。
蔡清祥21日表示,中性命行的施行法其实有前例可循,例如《两公约施行法》,他强调,中性命名「名称上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