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正妹收3万被包养...不想「履约」频出招 糖爹硬上输掉全家

▲一名男子透过交友软体认识一名19岁少女,约定以3万当价码包养关系且发生性交行为。(图/pixabay)

记者黄宥宁/新北报导

林姓男子于交友软体认识19岁正妹双方谈好用金钱交易,建立性行为包养关系,不料她拿了3万元却不愿意发生关系,仅愿意逛街吃饭;甚至谎称月事不方便,但之后仍遭林男硬上,正妹愤而提告,法官以林男跟正妹达成50万和解获原谅,且为此失去婚姻,轻判1年8月并予缓刑。

判决指出,林男于2019年6月2日透过交友软体认识19岁正妹琪琪(化名),双方一开始言明由林男支付一定代价「可发生性交行为的包养关系」。当天见了面,琪琪拿了3万元,但并未发生性交行为,林男要求琪琪可以帮他口交,但遭拒绝,她表示可以逛街吃饭。

于4日双方又见面,但琪琪谎称月事不方便,甚至说朋友要来找她。当天晚上两人约在汽车旅馆,琪琪为了拖延时间,将林男汽车钥匙藏在房间厕所里,双方起争执,林男以手掐住琪琪脖子,硬上得逞,半夜琪琪趁林男不注意趁机跑走。

一审法官认为林男违反琪琪的意愿,要求琪琪帮他口交发生性行为,虽然琪琪答应以3万元代价答应受包养,但衡量琪琪与家人较为疏离,当时自行居住网咖,生活环境不是很好,又需要支付罚款,才会同意。最后依强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6月。

▼林男于一审依强制性交罪遭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林男认为判太重上诉,强调与琪琪是「发生性行为的包养关系」才相互往来,琪琪于第一次见面就已经拿了3万元,且案发当日双方正是以此前提见面。

二审认为,林男已和琪琪达成和解,支付50万元,获琪琪原谅并同意给予林男缓刑机会,而林男已在经济能力允许范围尽力弥补,也在此案失去婚姻,得支付前妻和2名子女生活费,法官认为林男适用刑法第59条从轻量刑,于是改判1年8月、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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