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出炉:我国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向好
人民网北京6月9日电 (记者余璐)水土流失状况是反映生态环境状况的综合性指标。近期,水利部组织完成了2020年度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全国水土流失状况继续呈现面积强度“双下降”、水蚀风蚀“双减少”态势。这充分表明我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效益持续发挥,生态环境状况整体向好态势进一步稳固。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2020年全国水土流失面积269.27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28.15%,较2019年减少1.81万平方公里,减幅0.67%,各省水土流失面积均呈减小趋势。与上世纪80年代监测的我国水土流失面积最高值相比,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97.76万平方公里。
全国的水土流失面积中,水力侵蚀面积为112万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41.59%,较2019年减少1.47万平方公里,减幅1.3%;风力侵蚀面积为157.27万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8.41%,较2019年减少0.34万平方公里,减幅0.21%。各强度等级水土流失面积中,轻度、中度、强烈及以上等级侵蚀面积分别为170.51、46.30、52.46万平方公里,其中轻中度水土流失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比例为80.52%,较2019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高强度水土流失面积占比进一步下降。
从分布看,我国水土流失呈现“西高东低”格局,东、中、西部水土流失面积均有所减少。西部地区水土流失面积为225.92万平方公里,占其国土面积的33.04%,较2019年减少1.15万平方公里,减幅0.51%。中部地区水土流失面积为29.24万平方公里,占其国土面积的17.64%,较2019年减少0.38万平方公里,减幅1.3%。东部地区水土流失面积为14.11万平方公里,占其国土面积的13.19%,较2019年减少0.28万平方公里,减幅1.93%。
从监测的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关注区域来看,水土流失状况均有所好转。
长江经济带2020年度水土流失面积为38.9万平方公里,占其国土面积的18.88%,占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4.45%,水土流失面积较2019年减少0.62万平方公里,减幅为1.56%,是全国平均减幅的2.33倍,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对重点地区的监测显示,三峡库区水土流失面积较2019年减少了1.04%,但水土流失面积占其国土面积的比例仍然较高,为32.57%,是长江经济带平均占比的1.73倍。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区2020年度水土流失面积为45.33万平方公里,占其国土面积的33.97%,占全国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6.83%,水土流失面积较2019年减少0.39万平方公里,减幅为0.86%,生态保护修复效果进一步显现。对重点地区的监测显示,西北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面积减幅为0.92%,水土流失状况进一步改善,但该区水土流失面积占其国土面积的比例为36.25%,高于全国平均占比8.1个百分点,中度及以上等级水土流失面积占区域水土流失总面积的40.17%,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区平均占比高5.62个百分点,仍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地区之一。
京津冀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占其国土面积的20.06%,其中,轻度侵蚀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6.57%,水土流失面积较2019年减少了1.4%,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面积占其国土面积的27.99%,较2019年减少0.52万平方公里,减幅0.48%,除藏西北羌塘高原荒漠生态功能区基本持平外,其余24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均有所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东北黑土区、西南石漠化地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等以水力侵蚀为主的重点监测区域水土流失面积相比2019年减幅均在1.21至1.38%之间;以风力侵蚀为主的青藏高原和三江源国家公园水土流失面积相比2019年减幅分别为0.27%和0.41%,生态环境状况稳中向好。
大江大河流域上中游地区仍是我国水土流失的集中分布区,但各大流域水土流失状况均呈好转趋势。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相比2019年减幅均在0.6至1.34%之间。
40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面积较2019年减少了0.64%,其中,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减幅达1.17%,是全国平均减幅的1.75倍,这些区域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以及生态保护修复效果进一步显现。
该负责人表示,监测结果表明,近年来,水利部及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持续显现。2020年,水利部以长江、黄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西南石漠化地区为重点,系统施策、多措并举,加快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侵蚀沟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在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重大战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监管职责,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为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