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县市「无障碍」大比拚 新北、北市、高雄、南投获特优
▲为建立行动不便者的友善空间,内政部进行各县市无障碍环境的比赛。(图/内政部营建署提供)
107年公共建筑无障碍生活环境考评结果出炉!由台北、新北、高雄、南投等4县市荣获「特优」。内政部表示,希望政府与民间能共同努力,加速建构全面无障碍的生活环境,以提供高龄及行动不便者更舒适便利的生活空间。
内政部指出,去年的业务考核对象包含22个地方政府,督导重点包括全台25处新建建筑物、97处既有建筑物,以及16处100公尺以上连续骑楼路段。督导结果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南投县政府因无障碍设施勘检和行政措施作业较为完备,且有效改善既有建筑物缺点并落实缺失通报等,获评为「特优」;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金门县等4个地方政府亦有不错表现,获得「优等」。
为有效督导各地方政府无障碍环境的落实,去年的考核成果已纳入今(108)年度行政院主计总处分配(20%分数)中央对直辖市、县(市)一般性补助款之核拨。而对于成绩不佳之嘉义县、澎湖县等2个县市,内政部也将专函促请地方政府首长重视,将无障碍生活环境之建设及改善作为重要施政项目加强推动。
内政部提到,为督导各地方政府落实公共建筑物无障碍生活环境之推动,自93年起逐年办理直辖市、县(市)督导考核,并邀集专家学者、相关单位及团体代表组成督导小组。今年督导小组除了书面考评外,并对于新建与既有公共建筑物的无障碍通路、楼梯、升降设备、厕所盥洗室、浴室、轮椅观众席位、停车空间、无障碍标志及无障碍客房等项目现场实地抽查,例如厕所盥洗室或浴室地面应坚硬、平整、防滑,并考量行动不便者使用各项卫生设备时所需的空间与必要的辅助扶手和救助铃等。
此外,也要求地方政府须提供1条100公尺以上连续骑楼路段供督导委员实地访视,对地面顺平、坡道处理、水沟盖、方向及舖面材质等项目进行评核,借由实地督导查核,掌握地方实际落实情形。
自77年起「建筑技术规则」已纳入建筑物无障碍环境设计规定,并与时俱进持续扩大适用范围与提升基准,自102年1月1日起,新建增建建筑物除特殊情形外,皆应进行无障碍设计,以关心和维护身心障碍者的权益。
另考量有些既有场所改善较不容易,需适时滚动调整推动,因此,在今年业务督导评分指标,也特别加重对既有公共建筑物改善情形的配分,并要求地方政府调高去年度应改善完成之既有公共建筑物目标件数;且实地抽查将更落实考核,建筑物之抽查全数由营建署指定,以期实际反映各地方政府无障碍环境落实成效,让年长者与行动不便者都能享有安全无虞的生活空间。
▲楼梯设置止滑条避免行动不便者跌倒。(图/内政部营建署提供)
▲衣柜高度也做适当调整。(图/内政部营建署提供)
▲车辆进出区域加注警语。(图/内政部营建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