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性侵女外劳3次 雇主只穿浴袍:我不会让妳怀孕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南一名开设沥青工厂的张姓老板(50多岁),涉嫌在2013年12月于24小时连续性菲律宾籍女外劳3次,还说「妳不要怕,我不会把它射在妳里面,不会让妳怀孕。」导致女子右手背抓伤、腰部因撞到阶梯而挫伤,身心严重受创。台南高分院法官认为,张男与被害女子以60万元达成和解,因此从5年6个月改判处4年6个月。

▲受害的女外劳在挣扎过程中跌倒,导致腰部撞到阶梯挫伤。(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来自菲律宾的女外劳2013年受雇于台南一间沥青工厂,同年12月19日上午9时许先被骗到1楼房间整理东西,随即遭张姓老板关上房门并抓住手部头部,害她不小心跌倒撞到房间的阶梯,虽然一再表示「不要」仍遭强行脱裤性侵得逞,「他只穿浴袍没有穿内裤就压在我身上,当时我很怕,不晓得要怎么做。」

女外劳受害后坐在房间里哭泣,张男为满足自己的性欲仍继续抚摸女子的身体,并摀住嘴巴让她无法呼救,随即进行第二次性侵。没想到隔天(20日)一大早张男又找上女外劳第三次性侵得逞,24小时内性侵3次还在过程中说,「妳不要怕,我不会把它射在妳里面,不会让妳怀孕。」

虽然第三次性侵后张男的媳妇刚好返家,还跟女外劳打招呼,但她因为害怕没有在第一时间说出遭到侵害。台南地院原本判处张男5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但他辩称是因为女方缺钱还曾向妻子、媳妇借钱,才会以「性交易」的方式互取所需,第一次给8千,第二次及第三次分别给5千元,价格还是2人商量后订下,不服上诉。

不过,台南高分院法官认为,张男的说词时间前后矛盾并未采信,但考量双方已经以60万元和解,因此改判处4年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