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度非法為人做假牙獲緩刑…第3次被抓判8月 定讞得入獄
简姓男子未取得合法牙医师资格,擅自使用牙医设备,从事医疗行为,替病患制作假牙,被检方依违反医师法起诉。基隆地院查出简男先前两度非法执行医疗业务,均获判缓刑。第三度犯案,法官认为不宜轻纵,判刑8月;若定谳须入狱。全案可上诉。
基隆地检署起诉,简男明知自身无取得牙医师资格,不得执行牙医相关医疗业务,竟于2021年10月间起,在营业据点擅自使用牙医设备,为不特定病患进行咬模、印模、试模及安装假牙等医疗行为,并收取诊疗费。
基隆市卫生局稽查人员2021年10月26日在简男营业据点,随机询问看诊民众家属,表示由简男「做牙齿」,1颗假牙5000元、1排假牙3万5000元;另有人证指看到简男帮人做侵入性检查。警方去年7月18日持基隆地院核发的搜索票前往当地,查扣牙科医疗椅、洁牙机、假牙成品和磨齿模马达机等物品。案经基隆市卫生局函送地检署侦办,检察官侦结起诉。
法院查出,简男早在31年前就因违反医师法,被判刑1年,缓刑4年确定。8年后再次违反医师法,被判刑1年8月,缓刑5年确定。这次再犯类似案件,法官认为他非法执行医疗业务,并非偶一为之,严重危害国民健康,不宜轻纵。
简男的律师请求依刑法第59条「犯罪之情状显可悯恕,认科以最低度刑仍嫌过重者,得酌量减轻其刑」减刑。法官指简犯罪并非基于特殊原因,或身处特殊环境下所为,客观上无引起一般同情事由。宣告最低度刑,也无过重之虞,不符减刑要件。
法院指出,简男前有两次违反医师法纪录,不思悔悟,再犯违反医师法犯行第3次被查获不宜轻纵。念及坦承犯行,兼衡犯罪动机、手段、生活状况等情状,判刑8月。简男未珍视法院先前宣告缓刑自新机会,再次犯案,难认日后无再犯之虞,若未被及时查获,恐对国民健康造成严重损害,认以不宣告缓刑为宜。
简姓男子早年两度违反医师法为人制作假牙,均获判缓刑。第三度犯案后,基隆地院认为再犯之虞,判刑8月;若定谳须入狱。全案可上诉。记者邱瑞杰/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