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税法本周三读 3税额最后协商

《房屋税条例》修正草案力拚三读,但非自住住宅税率仍有争议。(刘宗龙摄)

三大税法包含囤房税2.0、幼儿学前扣除额扩大至6岁适用、租金支出改列特别扣除额等预计本周闯关,立法院预计18日进行党团协商、力拚19日三读。目前尚有囤房税率、幼扣额、租金扣除额3项增减,院版跟立委版还有出入,看最终协商而定。财政部官员表示,房屋税条例是为落实居住正义,希望能以行政院版本通过。

《房屋税条例》修正案,俗称囤房税2.0,除行政院版本之外,各党团、委员会提案就高达25案,委员会审查最具争议是第5条修正,以行政院版本为例,非自住住宅税率从现行的1.5到3.6%,提高到2到4.8%、全国单一自住的话,税率可从现行的1.2%调降为1%。以及房东租赁并且申报的话,税率可为1.5到2.4%,以即建商余屋2年内税率在2到3.6%。

不过,各党团与立委对于非自住住宅税率看法不一,最高税率可达8到10%;自住房屋立委所提税率在0.6到1%,以及建商余屋立有立委提出1年内未销售税率1.5%等。

另外,《所得税法第17条》修正案,有关幼儿扣除额适用范围扩及6岁,行政院并无版本,是以立委费鸿泰与各党团、立委版本进行协商,财政部同意接受从现行的5岁以下调整为6岁。

至于幼儿学前扣除额是否从现行12万提高,费鸿泰认为,应采累进增加,从第2名子女起累进增加50%才符合鼓励生育目的。据财政部推估,如果将幼儿扣除额扩大到6岁,且维持排富,受益户数约25万户,若第1名子女扣除额为12万、第2名子女扣除额增加一半到18万,税损大约3.3亿元,平均每户享受的减税利益大约1320元。

《所得税法第17条》另一改革重点,即是租金支出将从列举扣除改列特别扣除额,不过现行12万租金扣除额元是否提高,国民党团希望到30万元,财政部只能接受到18万元。

根据财政部评估,如果将租金扣除额改列为特别扣除额,并且排富的话将有46到102万户不等受惠,扣除额若提高到18万,税损在32到71亿元;但是提高到30万元,税损恐怕升高至54到1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