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8万买顶楼豪宅竟漏水 建商挨告!判赔还要维修到好
高雄地方法院。(本报资料照)
高雄一对夫妻花了4508万元向某建设公司购买豪宅顶楼,还没入住就发现房子有7处漏水,而建商用打漏水针方式处理,交屋才半年多,遇上豪大雨,除了原本的7处漏水点,又多4处新的漏水点,气得他们向法院提告要求建商负责并索赔损失,法官判建商应把房修到没有漏水状况,并赔偿201万余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2020年7月,该对夫妻向知名建商购买顶楼豪宅,包含车位等共花了4508万;同年8月27日验屋时,发现共有7处有渗漏水,建商同意会把漏水修好,,10月底交屋,未料,隔年6月高雄降下豪大雨,除了原本的7处漏水点外,另又出现4处新的漏水点。
夫妻档指控,建商虽承诺修缮后才交屋,但仅愿针对漏水点修缮,拒绝将顶楼露台防水层全面重新施作,只在漏水点以局部打漏水针方式处理就宣称修缮完毕,还拒绝他们试水确认,自行委请高雄市土木技师公会进行漏水鉴定,结果判定是上方露台防水功能失效导致渗漏水,加上交屋时是毛胚屋,漏水问题害他们一直无法进行装潢作业,提告要求建商应负责把漏水问题修到好,并赔偿房屋水造成的屋价减损201万余元。
高雄地院审理时,建商称,双方交屋会勘时未有渗漏水情事,虽然隔年6月遇到超大豪雨,出现多处渗漏水痕迹,公司也同意修缮,但遭拒绝。
法官依照保固证明书,建商应将房屋修缮至无漏水状态,再根据瑕疵不动产污名价值减损估价指引内容计算,发生漏水后,屋价减损201万余元,因此判建商除应把豪宅修到没有漏水,并须赔偿201万余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