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客寿司店捡到5万吃10分钟秒溜?失主劝:别为了钱揹上前科

网搜小组综合报导

路上捡到钱有的人会原地等待失主或送交警局,也有人选择放进自己的口袋台北市一名网友代替朋友脸书爆料公社」PO文指称,日前在知名回转寿司林森用餐遗落5万元现金,疑似是遭下一组的4名年轻顾客捡走,因此希望他们能主动私下联络,「不要为了这几万块揹上前科。」

画面中这4人疑似捡走原PO朋友遗失的5万元现金。(图/翻摄自爆料公社,下同)

影片中,3女1男进入寿司店里准备用餐,一行人将包包放好之后,坐在画面左上角的红围巾女生似乎发现桌子底下有东西,频频弯腰检查,接着她转头跟隔壁长发女说话,两人就站起来互换位置,改由长发女缩到桌子底下捡东西,过没多久就拿出一包塑胶袋,4个人围着袋子露出「惊奇」的表情,像是发现什么宝物,接着又坐回位置上继续聊天

原PO文中提到,朋友7日晚间前往该寿司店用餐,离开时遗落5万元现金在左上方的座位,后来发现钱不见了赶忙回到店里寻找,店里的员工都很热心协助,调阅监视器画面过滤怀疑是下一组用餐的4名客人将钱捡走,「有目击者说看到他们在桌上数钱,而且他们用餐不到10分钟就离去。朋友已经报案,至希望当事人们能私下主动联络,不必要为了这几万块揹上前科,谢谢各位!」

▲也有网友认为只是怀疑而已,没有必要贴出来大家公审

其他网友们看完影片也纷纷劝捡走钱的人赶快把东西还回去,「是忘了台湾全世界监视器密度最高的地方吗?」、「如果是真的,侵占罪跑不掉啊」、「不要为了5万元赔上自己的未来,赶紧还给失主吧」。

根据《刑法》第337条规定,侵占遗失物者会被处以500元以下罚金,这条罪虽然轻却是非告诉乃论,检察官可以主动侦办且被害人无法撤回告诉,如果当事人双方能达成和解,检方也有可能以缓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