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5万房贷每月准时偿还 7年后发现本金一毛都没减

男子在偿还7年贷款后,发现当初借款本金丝毫未动。(图/翻摄自红星新闻

近日大陆南京有一位民众,发现自己在2013年10月申办人民币117万(折合新台币约505万元)的房贷,在历经了7年的缴纳后,本金一毛都没有少。一查之下,才发现银行擅自修改贷款合约

根据《红星新闻》报导指出,南京的蒲姓男子于2013年10月向银行申办117万元的房贷,为期20年,当时设定本利息平均摊还,每个月固定还款人民币8092.95元(折合新台币约34961元),而蒲男也从借款日开始,每个月让银行从他的银行帐户中扣款,至今已有7年之久。

而在去年11月,蒲男兴起想要换房念头计划查询一下自己的征信报告,没想到,历经7年的还款,当初借贷的本金丝毫未少半毛,这让蒲男大感不可思议,因为依照当初商议的还款方式,虽然大部分是在偿还利息,但也可以还到少部分的本金,本金不可能都没有减少的。而在询问银行后,发现银行擅自变更还款方式,变成先偿还利息,最后一口气偿还117万的本金。

蒲男表示自己并没有同意修改还款方式,而且经过计算后,银行变更后的还款方式,比原本的计划还要多还上3至40万元。而银行方面表示,当初承办人员已经离职,现在的接手人员并不清楚状况,目前仍有待调查

律师认为,银行端既然和借款人签订了贷款合约,就应该按照约定的方式提供服务,如果要对合约条款进行变更,应当采取书面约定或借款人认同的其他方式进行讨论。如果在借款人不知情的状况下改变合约,这并不合适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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