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冲突「三因素」调整拘捕策略 港警卧底锁定「最勇武」目标
▲香港11日晚间多名身穿黑衣的男子协助制伏示威者。(图/香港01授权使用,请勿随意取用,以免侵权,下同)
(本报讯)
昨日(11日)多区爆发警民冲突,至晚上防暴警察于轩尼斯道的拘捕行动中,有多名身穿黑衣、打扮与一般示威者无异的人士,协助拘捕及制伏示威者。据了解,昨日的示威冲击中有近百人被捕,另外由于警方的最新评估,认为激烈示威形势近日出现变化,最激进一群出动汽油弹、怀疑气枪的情况增加、以及示威活动对社会构成更大影响、及认为近两日上街人数有减少迹象,因此加强执法行动。此外,过往行动中拘捕的多为「走得较慢」的一群,因此派出卧底人员混入示威人群中,锁定「最勇武」的示威者,卧底昨晚「收网」将目标人物拘捕。
昨日(11日)入夜后,警方于多区出动防暴警察,并施放多枚催泪弹,期间又于制伏多人,包括尖沙咀、铜锣湾及太古站等,最后多名示威者被拘捕,包括被捕时表示自己为社工的男子。据了解,昨日的示威冲击中,有近百人被捕。警方的最新评估,认为激烈示威的形势在周六、日出现变化,包括部分示威者使用汽油弹、疑似气枪状武器的情况,较过往频密,对社会安宁构成更大的威胁,甚至在部分社区,因应示威活动商舖决定关门,所以决定加强拘捕行动。
此外,在过往以防暴警清场拘捕行动中,被捕的人士往往是「走得较慢」的一群,而真正最「勇武」,使用暴力程度最强、有份作出决策的一批示威者,则多在防暴队到场时已离开。针对「最勇武」一批示威者,警方调整了拘捕策略,派出卧底混入示威者群中,昨日在铜锣湾「收网」采取行动,拘捕了早前锁定的一群「最勇武」目标人物。
昨日(11日)约10时半,铜锣湾现场可见,警方制伏示威者期间,有多个身穿黑衣、带上头盔、口罩以及猪嘴,衣着俨如示威者的人士,协助警方制伏示威者,当中更有人手持疑为警棍挥向示威者;该批人士游走于现场却未有警员向他们采取行动,据了解,他们是警方卧底。
现场片段可见,轩尼线道多人被速龙小队及防暴制伏,期间有多名衣着俨如示威者的人士协助拘捕行动,以身压倒示威者,并以索带挷起被拘捕人士双手;及后大批传媒上前追问一名手持对讲机并带上耳机、疑为警方卧底的男子,有传媒要求他出示委任证等,惟对方未有正面回应,叫记者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判断,最后该名人士由防暴警员护送下离开。他们其后登上一部白色小巴离去,翻查车牌资料,车牌为预留给政府登记的车辆。
另外,尖沙咀现场可见,有人于人群内持疑似枪状物体,并疑开枪,但未知该人为何许人。
警察通例29章
武力与枪械的使用
警务人员与市民接触时,必须自律和克制。除非有绝对需要及没有其他办法可完成合法任务,否则不得使用武力。
警务人员在使用武力前,须表明身分及在情况许可下尽量向对方发出警告,表明将使用何种武力和武力的程度。在可行范围内,应尽量让对方有机会服从警方命令,然后才可使用武力。
使用武力的原则是,所使用的武力必须是为达到目的而须使用的最低程度武力;达到目的后,须立即停止使用。该等武力必须在当时情况下属合理的。
警方调整拘捕策略后,据知拘捕近百人,部分为「最勇武」目标的一群。不过,在尖沙咀、太古城、铜锣湾、葵涌等地区作驱散或拘捕时,部份使用武力的情况令人质疑,包括在尖沙咀驱散时,有速龙小队成员向正逃跑的示威者背后开枪,连发多下胡椒弹、有少女怀疑眼部中布袋弹骨碎眼球爆裂现仍昏迷、在太古地铁站的长扶手梯追捕及以警棍连续多下追下示威者等,均受到街坊、地区人士等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