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2万公关费 医疗器材业务缓诉

北市医疗器材公司林姓、郑姓业务员,藉向医疗院所推销医疗器材机会,向公司请领公关费拓展业务,却中饱私囊共32万5000元;台北地检署考量2人已偿还侵占款项,依业务侵占罪处分2人缓起诉2年,除要求2人当庭书立悔过书,另要求林、郑各支付国库3万、5万元。

起诉指出,郑姓业务员在99年间代公司投标连江县医院全身超音波仪」、「腹部超音波扫描仪」,向公司申请47万元公关费用,却侵占其中30万元花用殆尽。

林姓业务员则在向公司申请5万元公关费后,将其中2万5000元用来偿还个人借款。郑、林到案坦承犯行检察官考量他们没有前科、犯后态度良好,取得公司同意后处分缓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