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停门口被撞凹…台中阿公难过报案「要糊牛屎了」!警调监视器逮肇逃男

监视器画面拍下,黄男当天倒车时擦撞李男爱车。(图/记者李忠宪翻摄)

记者李忠宪、庄智胜/台中报导

台中市警方日前接获一起车祸报案,李姓男子(77岁)向警方表示,自己停放在复兴路四段住家前的爱车不知何时遭人擦撞,在左前车门留下一道凹痕,由于爱车已经停放两天,难以确认遭撞时间,因此只好抱着一丝希望报警求助。警方获报后经过多日调阅监视器追查,终于找到肇事逃逸的黄姓男子(40岁),并请他到案说明。

警方2月13日接获李男报案,指称自己的爱车已经停放在住门口2天,不知何时遭人在左前车门撞了一道凹痕,因肇事者逃逸,也未报警,再加上撞击时间难以确认,如果找不到肇事者,真的就要「糊牛屎了」(意即自行吸收损失)。

▲李男座车左前车门留下一道凹痕。(图/记者李忠宪翻摄)

警方经过连日调阅监视器追查后,终于在近日锁定黄姓男子涉案,并通知其到案说明。黄男坦承,当天自己正要倒车,因视线不佳、且后方也无人指挥,才会不慎擦撞李男轿车。监视器画面拍下,当时黄男撞上李男坐车时,车身还重重摇晃了一下,黄男明显知道自己肇事,但事后却存侥幸心理未报警即离开现场,因此警方依规定对于黄男发生交通事故未依规定处置之违规行为予以举发。

分队长兴邦表示,「黄男倒车擦撞上李姓车主自小客车,事故后没有依规定处置,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62条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肇事,无人受伤或死亡而未依规定处置者,处新台币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罚锾;逃逸者,并吊扣驾驶执照1个月至3个月,肇事虽无人受伤,黄姓驾驶仍不得离开现场,该逃逸之行为将会依规定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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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男的休旅车保杆也有擦撞痕迹。(图/记者李忠宪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