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学校不能曝光!律师批「法条矫枉过正」:到底是保护谁?

案发学校不能曝光!律师批「法条矫枉过正」:到底是保护谁?(示意图 / shutterstock)

新北市国三男学生因与隔壁班女同学争执后,遭对方教唆同班的「干哥哥」男同学持弹簧刀狠刺10刀,送医抢救后于26日晚间不治。律师林智群表示,根据儿少法规定,报导不能透露相关资讯,可能导致很多不知情家长将宝贝送入虎口,认为这个法条矫枉过正,「到底是保护谁?」。

林智群在脸书发文表示,国中生刺同学的事情发生了,不过相关事件要如何防范「说实话很难」,因为老师没惩罚权,警察也不能随便进校园,「怎么处理?你要他转学?这个少年就是之前在其他学校惹事,才转到现在这个学校的」。

林智群指出,根据儿少法规定,不能报导透露任何相关可以特定少年的资讯,因此媒体报导都不会提到是哪间学校,而这个规定也是为了避免学校被污名化,「但在一些情况下,就显得不合理」。

林智群举例,过去曾发生过幼儿园老板儿子对幼童性侵害的事情,当时媒体担心受罚,不敢报导是哪间幼儿园,司法机关的文件也会遮蔽幼儿园的名字,「结果就是一堆不知情的家长继续把自己的宝贝送入虎口。」林智群认为,该法条矫枉过正,「到底是保护谁?难道其他民众没有知的权利吗?其他民众的小孩就不用被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