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类场所12月1日起需戴口罩 翁章梁吁民众快接种流感疫苗
▲嘉义县提醒民众12月1日起,进入八大类场所应佩戴口罩以免受罚 。(图/记者翁伊森翻摄)
记者翁伊森/嘉义报导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加上11月份国内增加90案境外移入确诊个案,嘉义县政府特别提醒民众自明日12月1日起进入「医疗照护、大众运输、生活消费、教育学习、观展观赛、休闲娱乐、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类高感染传播风险的场所,应佩戴口罩,倘劝导不听者,将依法裁罚新台币3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
县长翁章梁表示,自12月1日起,依循中央政策进出县府各机关民众及同仁均需戴口罩,尤其是进出八大场域,务必戴上口罩,以免触法;室内办公如能维持1.5公尺社交距离,可不用戴口罩,但搭乘电梯务必戴口罩,提醒民众应持续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落实勤洗手、咳嗽礼节、保持分餐制等防护措施,即使在生活中碰到感染者,被感染的风险也会降到最低。
▲八大类场所应佩戴口罩 。(图/记者翁伊森翻摄)
翁章梁也呼吁符合公费流感疫苗的接种民众,把握最后仅剩的8千多剂疫苗,尽速至嘉义县各乡镇市流感合约诊所或卫生所接种疫苗,直到疫苗用罄为止,保护自己也保护家人。
卫生局指出,秋冬时期除新冠肺炎疫情,还有多种呼吸道传染病盛行,为了保护抵抗力较弱的长辈及小朋友,降低可能因感染造成并发重症的机会,及有效提高民众于佩戴口罩阻断社区传播链,12月1日起民众前往医院诊所、长照机构、乘坐大众交通工具、室内卖场购物等、图书馆等、演艺厅电影院、室内休闲娱乐场所、宗教庙宇祭拜及到机关洽公共八大类场所,应佩戴口罩,未依规定佩戴口罩,经劝导不听者,将依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第1项第6款规定,裁罚新台币3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