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生效在即 学者警告:台二氧化碳总量排全球21名

▲习近平、欧巴马以及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杭州共同出席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批准文书交存仪式。(图/翻摄自新华网

记者萧玗欣/台北报导

攸关全国气候变迁议题的巴黎协定4日正式生效台大风险政策中心今天(3日)提出四点建议,包括呼吁新政府应加速推动温室气体管制的具体政策、温室气体管制目标应更符国际减碳趋势企图心、应尽速落实碳定价机制,强化我国温室气体减缓行动效果,以及提高我国积极参与气候财务机制,提升环境管制效率能力

因应全球气候变迁之共同威胁,各缔约方于巴黎协定的基础上,目标于2050年时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低于工业化水准摄氏2度以内,并致力追求前揭水准之摄氏1.5度内的长期气温目标。

台大社科院风险社会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台大国发所所长周桂田表示, 台湾政府应拟订清晰的减碳目标及具体有效的政策,因为温室气体的排放来自各不同部门,各部门别的排放情状必须详实盘点,并公开透明化其相关方法论资讯,以达资讯对称并提升沟通对话有效性

周桂田也说,根据我国2015年各部门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含电力消费排放)情状观察,能源部门占比10%、工业部门占48%、运输部门为15%,而住宅服务部门则分别各据13%,虽然台湾已仓促在2015年通过「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而有长期减量目标的规范,但符合巴黎协定相关排放部门的年度减量目标皆仍不明确,缺乏减量的动机与实现低碳社会的决心。

周桂田表示,台湾虽然不是巴黎协定的缔约方,但台湾2014年二氧化碳之排放总量约250百万公吨,全球排名高居第21名;而人均碳排量高达10.68公吨,以人口1千万以上之国家而言,台湾在全球排名第7名,更应肩负不伤害环境的责任

周桂田也指出,台湾虽受限于国际地位无法成为巴黎协定等气候公约的缔约方,增加取得相关气候财务机制协助的挑战,但政府不应以此自限而延误发展气候变迁因应策略的责任,应积极辅导有关私部门投资海外气候财务机制,并给予相关行政协助,透过实际参与机制运作宝贵经验,回馈我国应对气候变迁风险之能力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