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卖1亿元珠宝只拿到400万现金 台北男惨吃2年牢饭原因曝光
57岁的王姓男子受托帮忙贩售15件珠宝,总价值约1亿余元,他却为了偿还13万元的赌债,以400万元低价将其中8件卖给李姓珠宝商,剩下的则占为己有,再找机会变卖。虽然他事后表示愿意赔偿,但日前仍被台北地院法官依侵占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卖家委托贩售的珠宝总价值约1亿余元。(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下同)
判决书中提到,有盗匪、强盗、窃盗等前科的王男2018年8月至9月间接受某卖家委托,代为贩售15件珠宝(含翡翠玉佩6块、翡翠戒指1枚、戒指2枚、翡翠玉坠3枚、耳环1对、翡翠项链2条),并约好要以总金额4000万元为代价,将这些珠宝卖给某知名企业集团成员。
然而,这场买卖最后并未成交,王男为了偿还自己的13万元债务,2018年9月7日前往台北市某珠宝行,将6块翡翠玉佩、1枚翡翠戒指和1枚戒指(总价值约1430万元)卖给李姓珠宝商,换取400万元现金报酬,之后再把剩下比较昂贵的8件珠宝以同样方式变卖转手。
▲王男变卖别人的珠宝还赌债。
后来事迹败露,检警也在同年9月12日于李姓珠宝商的店里扣得其中7件珠宝。王男落网之后坦承所有犯行,并强调对卖家很抱歉,只是有些变卖的珠宝下落不明,「如果没有拿回来,我回去也会赔偿。」
台北地院法官认为,虽然王男犯后态度尚可,但他侵占的珠宝价值甚钜,卖家所受损害非轻,双方至今也未能达成和解,考量到他入监前月收入约10万元,未婚无子,家中只有母亲需要扶养,最终依侵占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