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新庄ViVi」租房...新北男现赚2千!不到一个月 惨烈下场曝光

王男依法判2月徒刑。(图/示意图,无关本案/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林昱萱/新北报导

新北一名王姓男子日前为了获取2千元的报酬,在明知道对方可能会进行不法行为的情况下,却仍是以自己名义,帮忙承租套房,而事后该套房则被作为卖淫集团性交地点。对此,法官审理后,依法判王男2月徒刑。

判决指出,王男日前才因为毒品案件,遭法院判4月徒刑确定,但在执行完毕出监之后,王男仍是不知悔改,而他于某日又接获不认识的人传讯息询问他,是否愿意帮忙承租房屋,只要同意就可以获得2千元报酬。

王男在明知道一般人均可用自己名义承租房屋,若无故以他人名义租屋使用,可能是在进行不法行为,为了躲避追缉才会如此,但他却仍是贪图报酬,帮助承租房屋,并从应召集团手中获得2千元报酬。

等到房屋承租完成后,集团成员随即在论坛PO文揽客,「新庄ViVi 不喜欢不收任何费用」等性交易讯息,而在讯息刊登完不到一个月,警方在执行网路巡逻时,恰巧发现该性交易讯息,遂乔装成男客前往该处,当场将其查获。

对此,法官认为,王男的行径已经助长社会犯罪风气,导致真正犯罪者逍遥法外,行为实属不当,惟念他犯案后坦承犯行态度良好,审酌其家庭经济状况智识程度、犯罪动机等后,依帮助犯图利媒介性交罪,累犯,判处他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罚金,得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