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景奈诺沙星抗生素大陆权利 14.3亿卖断给浙江医药

太景*-KY(4157)30日公告,该公司研发的抗生素奈诺沙星中国市场权利,将以4,500~5,000万美元(合约新台币12.9亿~14.3亿元)卖断予浙江医药价金里程碑分阶段于2021~2022年支付。

该案是由太景子公司太景生技与太景医药研发(北京)公司,与中国大陆合作伙伴浙江医药签订抗生素奈诺沙星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转让合约。此次合约金总额为4,500~5,000万美元,价金付款结点为签约、中国大陆地区专利移转完成,及浙药取得静脉输液MAH;里程碑款则视专利延长核准结果,于核准后支付。该合约将待双方主管机关审核与浙江医药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太景表示,因应中国大陆于2020年三月公告实施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 MAH)制度,及其对药品安全及品质管理等完整生命周期内承担主要责任。新版法规中亦规范,在联合申请案件中,仍必须推举其中一方作为持有人登记,无法共同持有。因此,经双方共商决定由浙药担任奈诺沙星于中国大陆市场的上市许可人。

太景表示,目前市场中同类抗生素一线竞争产品的专利已过期,大陆采用4+7竞标集中采购、已有仿制药以极低价格中标,因与仿制药的价格差距极大,增加此类创新药物之竞争复杂度

同时,太景研究团队已探索发现一全新二线广谱性抗生素候选药物,体外药敏试验显示对多种抗药性革兰氏阳性菌、抗药性的革兰氏阴性菌、及困扰临床医师的超级细菌(如:多重抗药性的鲍氏不动杆菌)均有绝佳的抗菌活性。对于中重度肺炎,用于院内感染、加护病房、呼吸器或插管原因引起的感染极具治疗潜力,将成为太景下一个投入主要人力资源重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