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漏水 他鑽破鄰居天花板 判刑又判賠

谢男不满住处漏水,忍了10年后不具水电专业的他,竟钻破楼上邻居天花板,让对方感受滴水滋味。示意图与本文无关。本报资料照片

谢男与张男是同一栋公寓的邻居,谢男住四楼,张男住五楼,谢男住处长期漏水,认为是张的浴室防水有问题,十三年前曾提告向张男求偿七万元修缮费,但被法院判决败诉。

谢求偿失败后,转要求张协助修理漏水也不被理会,二○二一年十月谢怨气爆发,带着电钻与卅五公分长钻头,跑到公寓顶楼,原计划钻破自己家用水管,让水渗入张男住处,却意外连张家客厅天花板也钻破。

谢男回家打开水龙头,自来水沿着破管及天花板破洞灌进张男住家,张看到漏水擡头看见天花板被钻一个洞,怀疑是谢男所为,气得找谢理论;谢见张男上门,还说「我要让你感受漏水的滋味」,张男报警提告。

法院审理时,谢男坦承为了报复,拿电钻钻破张男住家天花板,法官认为张男家天花板破洞虽要用水桶接水,但不至于影响房屋使用,判谢五月得易科罚金之刑确定。

事后张男求偿,包含修缮费、精神慰抚金等向谢男索赔廿五万三千元。谢男称修缮费没这么高,最多只愿赔五万元。

高雄地院简易庭认为,谢男钻孔后又拒绝修缮孔洞,造成张男生活长期不便,侵害生活品质,计算修缮费以二万五五七四元较适当,另精神慰抚金应赔偿六万元,合计八万五五七四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