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仓库业者 可申请延长保税货物存仓期间

保税仓库业者若有延长保税货物存仓期限需求,可向监管海关提出申请。(图/关务署提供)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全球肆虐,冲击经济厂商订单也可能遭到取消,关务署今(14)日提醒保税仓库业者,疫情期间如果有延长存仓需求,可以向海关提出申请,延长保税货物存仓期限。

关务署表示,保税货物依据规定在保税仓库存储期限为2年,厂商可以依据规定申请延长,目前实务上厂商申请延长期限大多在1到2年之间。

关务署表示,依据关税法第58条规定,进口货物可以在提领前申请存入保税仓库,在规定的期间内出口者免税。又依照保税仓库的规定,保税存储的保税货物,其存仓期限以两年为限,但是如果有特殊理由财政部核准者,可以向财政部提出申请。

现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许多国家采取封城措施货品出去确实遇到问题,已经符合「特殊理由」,所以依据规定可以提出申请。

关务署表示,近期确实有有厂商因订单减少或者是分班、分流因素,有延长存仓的需求,目前的确有接到1~2家业者询问,因此提醒厂商可以在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延长存仓,有需求请尽速到监管海关提出申请。如果疫情持续,厂商可续持续申请、不断展延存仓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