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所税退税凭单过期了怎么办? 可申请兑领延期 1次为限
▲综所税第一批、第二批退税凭单兑领期限分别为8月30日、9月30日;第三批则是为11月30日,民众不仅要注意兑领时间,如果过期也可申请展延兑领。(图/记者汤兴汉摄)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纳税义务人若持有已逾兑领有效期限的2019年度综合所得税退税凭单,须持原退税凭单向户籍所在地国税局所属分局、稽征所申请展延兑领有效期限后,才可向金融机构或邮局提出兑领。该局说明,去年度、今年申报的综合所得税第一批至第三批退税凭单均已寄发,兑领有效期限各为8月31日、9月30日及11月30日。
如果民众如仍持有第一批及第二批的退税凭单,已逾兑领期限,还可以兑领吗?中区国税局透露兑领方式,让民众可以顺利领到退税款。民众可携带该凭单、国民身分证,如委托他人办理,应另检附委托书及代理人国民身分证迳向原填发退税凭单的稽征机关申请展延兑领期限,再尽速持已展期的退税凭单向金融机构或邮局提出兑领退税款。
中区国税局提醒,纳税义务人申请展延综合所得税退税凭单的兑领期限,以一次为限,且展延之兑领日期不得超过2019年度综合所得税退税凭单最后兑付截止日,也就是明(2021)年3月19日,所以领到退税凭单的民众记得去兑领,避免损害了自己的权益。
中区国税局表示,每年5月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选择指定金融机构或邮局存款帐户直拨退税,国税局于退税当日会直接将退税款拨入指定的存款帐户,省时、安全又便利,以免因退税凭单逾期、遗失、申请展期或兑领,往返奔波耗时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