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2026年接軌ICS 金管會:淨值比續列監理指標

国内保险业将于2026年起接轨台版ICS,金管会今天表示,目前以RBC(风险资本额制度)200%及净值比3%作为清偿能力双指标,2026年起将以ICS 100%及净值比3%作为指标。

依现行规定,金管会要求保险业RBC不得低于200%、净值比不得低于3%,2大指标为金管会衡量保险公司清偿能力的参考指标。

国内保险业将在2026年接轨台版ICS(新一代清偿能力制度),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蔡火炎今天在例行记者会表示,2026年起,将改以ICS 100%为监理指标,取代现行的RBC 200%。

另因2022年股债双杀,寿险业一度面临净值保卫战,引起部分寿险业者呼吁金管会思考是否要继续以净值比作为监理指标之一,蔡火炎今天表态,「目前金管会并无规划更改此项指标」,未来仍会继续维持净值比作为监理指标之一,并将维持3%为法定最低门槛。

蔡火炎强调,国内自2019年起纳入净值比作为保险业清偿能力指标之一,实际上金管会以3%净值比作为法定标准,并非很高的标准。

金管会今天并公布「保险业签证精算人员及外部复核精算人员管理办法」修正草案,预告期定为60天。

保险法令规定,保险业应聘用精算人员并指派一人为签证精算人员,每年针对保险费率厘订、各种准备金核算、投资决策评估及清偿能力评估向金管会提出签证报告,符合一定条件的保险业,另应聘请具精算专业的外部复核人员,针对最近一年度签证报告向金管会提出复核报告。

为强化复核精算人员资格审查及管理,金管会此次进行3大修正,第一,增订外部复核精算人员应曾担任签证精算人员5年以上,并明定不溯既往,即此次修正前曾担任外部复核精算人员者,不受修正规定限制。

第二,金管会增订保险业不得聘请已连续复核2次者及3年内曾担任此保险业签证精算人员者充任外部复核精算人员,强化利益冲突防范机制。

第三,金管会明定保险业聘请复核精算人员时,应在契约书中约定聘请期间,提前终止聘请时,应向主管机关陈报终止聘请原因,并明定若提前终止聘请复核精算人员,应在3个月内重新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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