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清查既有OIU保户 12月底前完成
修正后的洗钱防制法将于28日上路,保险局正式要求所有保险公司,在12月底前完成清查所有既有的海外OIU(国际保险分公司)保户,确认其身分与风险程度。
继日前银行局要求清查海外OBU(国际金融业务分行)既有客户、证期局要求券商清查海外OSU(国际证券业务分公司)既有客户后,保险局也加入。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表示,保险公司需于12月底前,清查所有海外OIU的保户身分,确认其风险程度,但客户可以交由第3方协助办理身分认证程序,例如律师或会计师。
根据保发中心统计,截至3月底止,有9家保险公司在海外成立共19家OIU,包括南山、富邦、国泰、台寿、全球、新光、安达、三商美邦及中寿等9家公司,今年前5月保费收入累计6499万美元,以南山人寿的累计保费1984万美元最多,其次是富邦人寿1462万美元,国泰人寿则以1446万美元排名第3。
除清查既有OIU保户外,保险局也同步修正「国际保险业务分公司管理办法」,要求强化OIU保户投保时身分确认。境外自然人应验证至少2种身分证件(例如:护照、身分证等),境外法人则需出示该地机关核发的法人注册证书、公司章程、董事职权证明书、存续证明等文件。且保户必须提供住址,让OIU可做实地查访或电话访查。
保险局表示,保险公司不得劝诱或协助境内保户转换成境外客户投保,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对此制定相关内控制度。为了让保险公司有缓冲时间,明订从2018年元旦起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