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包撞倒隔壁機車安全帽 女大生被同學告上法院求償1萬判賠

高雄吕姓女大学生停机车时,不小心把欧姓同学的安全帽撞掉,欧男不满刚买的高档帽子摔坏,气得向吕女提告,桥头简易庭判吕女要赔偿欧男1万元,她不服上诉,桥头地院审理后,认为安全帽掉下去是吕女过失所致,驳回她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今年4月11日上午,欧男将机车停在北高雄某大学校区停车场,他将刚买不久的安全帽放在坐垫上,当时吕女骑机车停在欧男旁边,后背包不小心把欧男的安全帽撞掉,欧男不甘受损,要求赔偿1万元。

吕女挨告后反驳,称欧男自己没放好安全帽,拒绝赔偿,并指他故意把安全帽放在车上骗钱。

桥院简易庭调查,法令未规定停放机车,必须将安全帽固定于机车上,吕女偶然撞到欧男的安全帽,并无证据显示是欧有意设计,判决她败诉,须赔偿欧男1万元。

吕女不服上诉,欧男称安全帽花了2万元,即便法令没规定安全帽要怎么摆放,但仍应依习惯加以判定,如放置在坐垫内或挂在挂钩上,要求改判。

不过,合议庭法官调查后,仍认为欧女要负过失责任,依据欧男提出购买单据和安全帽磨损等情形,认为吕女赔偿1万元合理定谳。

欧男安全帽装有耳机,自称花费2万元,吕女因过失撞倒,法院判她应赔偿欧男1万元。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