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提前审议全面禁猎 禁食野生动物

北京提前审议全面禁猎、禁食野生动物。(图/中新社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今(26日)召开,其中《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提交一审列明要强化禁止滥食,提出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列入名录水生野生动物及上述野生动物为原料制作食品,并加大处罚力度

该《条例》提出,北京要依法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级分类保护,严格按照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珍贵、濒危以及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实施重点和针对性保护。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将拟订《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实施重点保护。

《条例》列明要全面禁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生产经营运输、寄递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他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加重处罚。

《条例》提出多项新规定,包括不得虐待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擅自放生活动商场超市等为买卖野生动物提供交易服务;北京全域常年禁猎,对因科研疫源疫病监测等猎捕需求严格审批;严控人工繁育,实行许可证制度,禁止在中心城区等地设繁育场所等。